8月30日,記者從太原市衛健委獲悉,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就醫秩序良好,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規定,疫情防控期間就醫事項有所調整。
確定定點醫院和收治范圍——指定太原市中心醫院汾東院區(綜合診療)、太原市婦幼保健院南內環院區(孕產婦、兒童)、太原市人民醫院晉源院區(血液透析)、太原昊通晟達血液透析中心(血液透析)、太原市精神病醫院(精神專科)為六城區隔離人員(集中隔離人員、居家隔離人員)就醫定點醫院,分別為綜合診療、孕產婦、血液透析、精神疾病隔離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清徐縣、古交市、陽曲縣、婁煩縣需指定轄區內具備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作為縣域內定點醫院,為轄區內隔離人員提供醫療服務。
就醫流程——隔離人員與隔離酒店醫務人員或社區網格員對接,不需要外出就診的,由所在酒店醫務人員或社區包片醫務人員及時安排提供診療服務。
定點醫院要組建多學科遠程會診團隊。有外出就醫需求的患者,先由定點醫院專家進行遠程多學科會診。有發熱、咽痛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和急癥患者,需由120專車轉運。無上述癥狀的,由縣(市、區)防控辦專車轉運至定點醫院就醫。就醫時需提前由隔離酒店醫務人員或社區醫務人員將《隔離人員隔離期間就診申請單》交定點醫院。
孕產婦、嬰幼兒、行動不便患者等特殊群體可由一人陪同就醫,就醫結束后陪同人需與就醫患者落實相同隔離管控措施。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