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山西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組織竣工驗收的情況下,將其在萬柏林區開發的某項目10號樓(第1層至3層)工程擅自交付使用,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日前,省住建廳公布了2024年第一批城市管理領域典型違法案件,我市城鄉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對山西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行政處罰案名列其中。
為發揮典型違法案件的指導、警示、教育作用,強化城管領域執法監督,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省住建廳決定發布此次典型案件。依照該廳發布的內容,山西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組織竣工驗收的情況下,將其在萬柏林區開發的某項目10號樓(第1層至3層)工程擅自交付使用,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市城鄉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作出對山西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4.09萬元的行政處罰。
市城鄉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該隊始終堅持依照法定程序辦事,開展執法業務能力提升行動,從違法行為發現、調查、立案、審查、送達、執行、歸檔各個環節實行精細管理,嚴把案件質量審核關,有力地促進了我市城市管理執法辦案質量的有效提升。2024年是我市城管執法部門的“打擊違法建設年”,市城管執法部門將持續保持對各類違法建設行為的嚴查嚴管態勢,以執法辦案的規范化推動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的穩步提升。
(責編:張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