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山右巷8號院一位老人,喜歡囤積廢品售賣,導致居民樓樓梯間安全通道滿是廢舊物品,不但影響環境,還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近日,山右巷社區網格員發現這一情況后,上門勸說老人。在網格員...
山右巷8號院一位老人,喜歡囤積廢品售賣,導致居民樓樓梯間安全通道滿是廢舊物品,不但影響環境,還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近日,山右巷社區網格員發現這一情況后,上門勸說老人。在網格員、老人老伴、鄰居的共同勸說下,老人終于清理了廢品,恢復了樓道原貌。
網格員李翠峰在巡查中發現,山右巷8號院2單元13層,有人將廢舊物品堆放在樓梯間安全通道內。這些廢舊物品大多為易燃物品,天熱散發出陣陣怪味,不但影響環境,還存在安全隱患。經詢問,這些廢舊物品是該樓一位老人撿拾的。老人的老伴也極力阻止老人撿廢品,但沒有效果。針對這一情況,山西晉然嶺律師事務所原睿澤律師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提出,業主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最終,在網格員李翠峰、老人老伴和鄰居的多次勸說下,老人終于清理了廢品和雜物,并表示不再堆放。
(責編:張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