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新春假日,家人團聚,親友聚會,飲酒助興在所難免,但酒后駕車實屬不該。2月5日,交警迎澤二大隊通報,1月28日至2月4日,大隊共查處了11名酒駕司機,其中1人醉駕,10人屬飲酒后駕駛。
新春假日,家人團聚,親友聚會,飲酒助興在所難免,但酒后駕車實屬不該。2月5日,交警迎澤二大隊通報,1月28日至2月4日,大隊共查處了11名酒駕司機,其中1人醉駕,10人屬飲酒后駕駛。
1月28日除夕,迎澤二大隊四中隊民警在南內環橋東,截停了駕駛灰色轎車的男子李某,經檢測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40.2毫克酒精,屬飲酒后駕駛。1月29日大年初一,五中隊民警查獲了駕駛黑色轎車的王某,經檢測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69毫克酒精,屬飲酒后駕駛。1月30日大年初二,中午在岳父家喝了頓“溫馨小酒”的呂某,被六中隊民警查獲,經檢測呂某同樣屬于飲酒后駕駛車輛。2月1日大年初四,二中隊民警查獲駕駛白色轎車的王某,經檢測,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40毫克酒精,屬醉酒駕駛。
被查獲的10名飲酒后駕駛者,均受到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的處罰。醉酒駕駛的呂某,因其血液酒精含量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被罰款1000元,吊銷駕照,禁駕5年。
(責編: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