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山西省殘聯獲悉,山西省殘聯發布了《2-3歲兒童語言發育遲緩的家庭康復指導》,用于指導存在語言發育遲緩問題的兒童的康復引導工作。
語言發育遲緩是指在發育過程中的兒童,語言發育沒達到與其年齡相應的水平,但是不包括由聽力障礙而引起的語言發育遲緩及構音障礙等其他語言障礙類型。
語言發育遲緩的常見原因有21-三體綜合征、癲癇、腦癱等原因。那么對于家長來說如何發現孩子是否存在語言發育遲緩情況?該指導方案中,有一個比較簡單的方法,可供家長朋友們參考:2—3歲兒童語言發育遲緩篩查標準為:24個月詞匯量少于30個;30個月男童結構表達量少于3個;30個月女童結構表達量少于5個。其中結構表達,是指短語或句子。
同時,該指導方案還提供了一份2—3歲兒童語言發育疑似遲緩篩查標準:24個月詞匯量少于50個;30個月男童結構表達量少于5個;30個月女童結構表達量少于8個。
如果出現以上情況,希望家長趕快帶孩子去專業的機構進行相關檢查。省殘聯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語言發育遲緩,家長要善于發現孩子身上存在的問題,發現問題及時到正規機構進行干預,積極治療才能有好的療效。
(責編:馬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