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省紀委監委網站公開曝光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
省公安廳原副巡視員權志高違規借用下屬單位車輛、違規公務接待等問題。
權志高在擔任呂梁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長期違規借用下屬單位車輛;違反公務接待規定,公款支付酒水等相關費用。此外,權志高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0月,權志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省工信廳信息中心原黨支部書記、主任孔祥棟私車公養等問題。
孔祥棟兼任省工信廳下屬企業黨支部書記期間,違規在該企業報銷個人車輛燃油費。此外,孔祥棟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孔祥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過處分和免職處理;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省林業和草原局直屬呂梁山國有林管理局常務副局長王志寧違規為其子大辦婚慶事宜等問題。2016年10月、2017年5月,王志寧為其長子、次子兩次操辦婚事,均違規分批分期設宴,并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禮金,組織兩次函詢時均未如實說明。此外,王志寧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1月,王志寧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省風陵渡糧食直屬儲備庫主任李輝違規發放補助問題。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李輝為該單位科級及以上干部違規發放通訊補助,共計7萬余元。2018年7月,李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省水產科學研究所技術開發室主任趙瑞亮違規使用公款租賃車輛問題。2017年8月,趙瑞亮赴永濟出差期間,違規使用公款租賃的車輛辦理私事,并報銷相關費用。2018年7月,趙瑞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繳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