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萬柏林區推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落實“門前三包”共建共管責任機制,每月對責任單位考核評分,對不履行責任的處罰,對主動履行責任的獎勵。
萬柏林區明確,凡在該區城市化管理區域范圍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包括部隊、學校、醫院、公園、廣場、景區、車站、社區樓院、沿街門店、建筑工地、集貿市場、個體工商戶、物業及產權單位等,均應履行“門前三包”共建共管責任(包市容環境衛生、包綠化美化亮化管理、包各類社會秩序)。各責任單位要落實定人、定崗、定責制度,自覺接受街辦及社區的管理。
今后,該區將采取“鄉街吹哨,部門報到”的原則,由各鄉街牽頭,建立健全城管、環保、住建、交通、公安、應急、消防、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和街辦、社區相互協同配合的“門前三包”共建共管聯動工作機制,明確細化職責,聯合執法處置。區城鄉管理局統一設計制作“太原市萬柏林區‘門前三包’共建共管責任制星級評定公示牌”,由各鄉街每月開展“門前三包”共建共管星級考核評比活動,作為年終綜合評定的依據。
對不履行“門前三包”共建共管責任或群眾舉報的責任單位,屬首次檢查或核實發現的,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對二次檢查仍然不達標或不配合整改的責任單位,按相關規定依規處罰;對無故拒不整改的,除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上限處罰外,責令其停業整頓或書面通報其上級有關部門責令整改;同時啟動“鄉街吹哨,部門報到”的聯合執法機制,對拒不整改且無理取鬧的責任單位,除聯合執法處理外,對其主要負責人或法人納入社會信用系統給予失信處理。(徐方偉徐馨李濤賀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