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從省自然資源廳了解到,為有效解決我省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間長、環節多、流程繁、資料多等問題,該廳將抵押權變更登記等15個辦理流程的辦理時限、所經環節、所需材料一一明確,辦理過程更方便更快捷。
據了解,精簡的15個辦理流程中,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存量房轉移、抵押權首次登記、抵押權變更登記、抵押權轉移登記、抵押權注銷登記、預告登記設立等內容。
在明確辦理時間和流程后,對于統一流程中不涉及其他部門的業務,由登記機構單獨受理、單獨辦理,避免增加環節、材料、時間和違規收費。對于市民辦理的二手房轉移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受理時按照統一流程,現場簽訂買賣合同,并以此為依據進行登記業務辦理。
同時,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房源核驗、強制核驗維修基金、房屋交易強制資金監管等不符合不動產登記規定的前置環節,不得作為不動產登記受理、辦理的先決條件,其過程中產生的材料不得作為不動產登記受理要件。
流程中規定,對于不屬于不動產登記的有關部門的環節和資料,通過“一窗受理、并行辦理”的機制解決,或在不動產登記業務辦結后,將相關信息推送至有關部門,以滿足其相關職能、業務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