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從省住建廳獲悉,我省將對優秀建筑業企業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管理,實施部分減免的優惠政策。
我省將對守法誠信企業實行工資保證金減免,減免范圍為:注冊地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被評選為當年省級骨干建筑業企業或信用評價良好企業,連續三年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能有效落實建筑用工實名制管理、工資專戶分賬管理、總承包單位按月代發工資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措施的建筑業企業。
其中,對評選為當年我省優秀骨干建筑業企業,且在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國家、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未查詢到近一年內存在違法轉分包,未落實建筑用工實名制、工資專戶分賬管理、總承包單位按月代發工資制度等不良行為信息的,免予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對評選為當年省級骨干建筑業企業或誠信評價等級為A級的建筑業企業(在有效期內),且未查詢到有關不良行為信息的,按原存儲金額的20%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企業如在各有關部門的執法檢查或受理的投訴、舉報和信訪案件中發現存在拖欠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等違法行為,或存在拒不落實建筑用工實名制管理、工資分賬管理、總承包單位按月代發工資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和政策的,立即取消相應保證金減免優惠政策。
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被記入企業信用評價和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并提升工資保證金存儲額度至應存金額的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