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記者從市醫保中心了解到,普通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不需在年底前辦理出入院手續,年終結轉在2020年實際出院結算時系統自動辦理。
跨年度結轉適用人群是指在2019年底前入院,因治療未結束需延續到2020年1月1日后出院,并實際發生醫療費用的我市醫療保險參保患者或離休干部。門診慢性病患者或在2019年12月31日前實際離院,但未辦理出院手續的參保患者不在范圍內。
普通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不需在年底前辦理出入院手續,年終結轉在2020年實際出院結算時系統自動辦理,以醫院上傳費用明細發生時間為界按年度自動生成兩條結算信息,起付線計入2019年度,醫療費用按明細發生時間分別納入相關年度統籌計算(一次住院兩條結算跨年度不出院)。支付類別是按病種付費患者如需跨年度住院,其醫療費用全部納入2020年度計算。精神病專科醫院(日定額管理)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于2019年12月30日、31日辦理出院,2020年1月1日至10日再次辦理醫保入院,再次入院的醫療費用納入2020年度統籌計算。首次入院為2019年12月1日之后的,再次入院起付線為零;首次入院為2019年12月1日之前的,再次入院起付線按2020年度第一次全額支付。因年終結轉造成精神類疾病長期住院患者必須辦理出入院手續,再次入院不再提供分級診療轉診手續,按原住院報銷比例執行。離休干部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于2019年12月30日、31日辦理出院手續,2020年1月1日之后辦理醫保入院手續。
未實現直接結算的參保患者,在統籌地區外未按異地直接結算住院參保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住院費用要分年度結算,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辦理出院結算,2020年1月1日再次辦理入院,再次入院起付線為零,醫療費用納入2020年度計算。
已實現直接結算的參保患者,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跨年度住院醫療費用以結算日期為準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醫療費用納入結算日期所屬年度統籌計算,由就醫地將醫療費用上傳參保地,參保地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跨年度住院醫療費用以出院日期為準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醫療費用納入出院日期所屬年度統籌計算。由就醫地將醫療費用上傳參保地,參保地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