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市醫療保障局消息,對異地就醫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或疑似感染的肺炎患者先救治后結算,報銷不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
市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通知》,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醫療保障。我市明確,確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和疑似感染的肺炎患者,將使用符合衛健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療方案》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按甲類藥品和診療項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因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或疑似感染肺炎在異地進行治療的本市參保人,可免除異地就醫備案手續,醫保基金予以報銷。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或疑似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受當地分級診療政策規定的限制,確保相關保障待遇水平不降低。
我市對確診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等醫保患者開通“綠色通道”,并實施“一站式”結算服務。對參保患者省內就醫的,全部開通醫保即時結算;對省外就醫的,簡化備案手續,通過電話備案直接開通全國聯網醫院即時結算。對于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或疑似感染肺炎的我市參保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及時結算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市財政給予全額補助,實施綜合保障。
另外,我市將密切關注貧困家庭人群感染或疑似感染的情況,及時啟動城鄉醫療救助機制,確保及時救治一個都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