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只口罩850元!你沒看錯,這就是北京豐臺區一家藥店的口罩價格。
當然,這種發“災難財”的行為逃不過市場監管機關的處罰。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隨即開出了300萬元的天價罰單!這是疫情防控以來,市場監管部門開出的首張重磅罰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司法解釋第6條的規定,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可能會判處有期徒刑,并處或單處罰金,甚至沒收財產。各大電商平臺,如果明知有人坐地漲價囤積居奇,自然也有制止義務,如果故意不制止,還參與分配利潤,那可能構成共同犯罪。
即使沒有達到入罪標準,也還有相應的行政處罰等待著無良商家。非法囤積,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