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省委組織部和省人社廳聯合發出通知,要對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貢獻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及時獎勵,簡化審批程序,加大激勵力度,激勵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集體在疫情防控中主動履職盡責,勇于擔當作為。
通知要求,要認真制定獎勵方案,提出擬獎勵名單和獎勵種類。獲得嘉獎、記功、記大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給予一次性獎金。獎勵所需經費通過現有經費渠道解決,不計入工作人員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額。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在定期獎勵的基礎上重復獎勵。獎勵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集體,可同時獎勵該集體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根據實際,可適當突破規定的獎勵比例和名額,符合嘉獎條件的一線阻擊疫情工作人員,不受規定比例和名額限制。獲得嘉獎、記功、記大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在一次性獎金基礎上,追加物質獎勵。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可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獎勵。省、市兩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可跨層級對下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作出嘉獎、記功獎勵決定。
(責編: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