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意見》2月25日公布。我省將全面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向社會公布信用信息。
賦予企業社會信用代碼后,我省將以代碼為標識,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通過“信用中國(山西)”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西)、山西省“互聯網+監管”系統、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以納稅服務、文化旅游、食品藥品、醫療衛生、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等領域為重點,在綜合研判信用狀況的基礎上,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根據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
我省將建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裁決、行政補償、行政獎勵等行政行為信息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制度。同時,推動在司法裁判和執行活動中應當公開的失信被執行人、虛假訴訟失信人等相關信息,通過“信用中國(山西)”網站向社會公開。
(責編:馬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