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劉斌、王愛萍、郭建發(fā)因工作需要辭去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并報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責編:張志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劉斌、王愛萍、郭建發(fā)因工作需要辭去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并報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