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記者從太原市政府2020年城鄉低保提標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2020年1月1日起,太原市城鄉低保標準統一提高50元,提標后全市城市低保標準統一為每人每月700元,城六區農村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700元,三縣一市農村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580元。

這是我市自1997年實行城市低保制度以來第25次提標,城市低保平均標準由當初的平均114元/月,提高到現在的700元/月,年均增幅8%;同時也是2005年實行農村低保以來第22次提標,農村低保平均標準由當初的平均9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652元/月,年均增幅14%。
據悉,此次提標之后,我市城鄉低保標準穩居全省首位;與中部其他五個省會城市的平均標準相比,我市城市低保平均標準居第四位,農村低保平均標準居第三位。

此次提標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提標涉及城鄉低保3.75萬戶5.67萬人、特困人員3791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職工1100人的生活補助。提標工作分兩步進行:一是核實2020年1至6月份的低保在冊人數,進行新舊標準的差額補發,補發資金約1900萬元,提標補發資金將于6月20日前通過銀行存折(卡)足額發放到戶;二是第三季度按提標后新的標準進行審核審批,提標后預計全年多支出保障資金4000余萬元,所需資金由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負擔,資金已經足額落實到位。
另外,此次提標特困人員供養標準也將根據城鄉低保標準相應提高,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執行。
新聞發布會上,市民政局負責人還表示,疫情期間部分靈活就業人員因不能復工,家庭基本生活受到影響的,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申請生活救助: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鄉低保標準可申請低保救助;二是因臨時性家庭生活困難,可申請臨時救助。申請救助的受理機關是各鄉鎮(街辦)的政務大廳,也可以到居住地的社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