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健委消息,即日起我市將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診療服務,有效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增強居民的獲得感和信任度。
市衛健委近日發布的《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服務的通知》所涉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以及承擔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門診部、診所等。
此次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服務的主要內容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診療行為、信息系統、輔助檢查、標識使用以及區域設置。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依托信息系統開展相關診療服務,實現門診服務的信息化、規范化。7月1日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要全面推廣使用“太原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全科醫生工作站)”,村衛生室逐步推廣使用。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合格設備、規范操作、基本應用”的原則,對照相關標準,對相關設備的配備、使用情況進行查漏補缺,確保各項檢驗檢查服務規范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醫師應熟練掌握心電圖機使用,并能辨別正常心電圖、基層門診常見疾病的心電圖,積極加入遠程心電診斷網絡。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其他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建立預約分診區、健教候診區、家醫簽約區和全科診療區等“四個功能區”,探索預約就診、診前健康管理服務、診后復診預約的標準化服務流程,促進家醫團隊內部分工協作,將醫防融合目標落實到具體的工作流程。
參照發熱門診調整機構內區域設置,方便接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對于只有一個診室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出入口應獨立設置。對于設有多個診室的基層機構,應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和其他患者設立相互獨立的候診區和診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