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市政協召開《太原市旅游條例(修訂草案)》立法協商座談會。市政協主席操學誠出席,市政協副主席郝寶清參加,市政協副主席劉建中主持。
現行《太原市旅游條例》自2009年5月1日實施以來,對優化我市旅游發展環境、維護旅游市場秩序、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適應旅游業發展新形勢,進一步促進旅游業健康快速發展,對《條例》進行全面修訂十分必要。為此,今年以來市政協社法委開展修訂工作調研,組織市政協委員赴四川成都、貴州貴陽兩地考察取經。
會上,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作有關情況的說明。市各民主黨派、市縣政協委員、智庫成員代表賈晨、馬玄臣、張薇、張文娟、劉華、王富強、陳素芬、范海波、高智明、楊見青、王曉剛、李冰強、宋百成等,先后圍繞旅游業的定位、促進旅游業發展的措施、旅游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利用、特色旅游等提出意見建議。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市司法局、市文旅局負責人表示,將認真研究、積極采納和及時反饋。
據悉,此次《條例》修訂是市政協與市人大常委會開展的第5件地方性法規立法協商工作,自2016年以來已對物業管理、大氣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博物館促進條例4件法規進行協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積累了寶貴的工作經驗。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