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從市總工會獲悉,代表太原市6萬多家政職工的11名職工方代表與代表400多家家政企業的11位企業家代表在第三輪協商后簽下集體合同,明確了家政從業人員的工資和休假標準。
現場協商中,雙方代表從維護各自利益的角度出發,在行業員工制企業中母嬰護理員、養老護理員、保潔員的高級工工資標準、職工年工資增幅、社會保險繳納、員工技能培訓等問題上進行了充滿“火藥味”的激烈交鋒,尤其是在職工方提出,非員工制企業按每年不少于10%的比例向員工制企業轉型,更是在企業方代表中遭到強烈抵觸。工會方據理力爭,最終雙方在既有利于企業發展,又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之間找到了平衡點,達成一致意見:養老類的非員工制企業以5%的比例,母嬰類及保潔類的非員工制企業以8%的比例向員工制企業轉型過渡。其他問題也均在雙方接受的程度上達成了共識,就母嬰護理員、保潔員、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4個工種制定了93項條款,簽訂了我市第一份家政行業工資專項、女職工特殊權益保障專項集體合同。
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家政行業人員流動性大、外來務工人員較多,集體協商難度極大。此次能夠成功協商并簽訂集體合同,維護了勞資雙方的權益,是一次有意義的探索和創新。
(責編: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