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文旅項目建設,在剛閉幕的晉源區文化旅游招商推介會上,該區又出臺了一攬子文旅產業扶持政策。
對新入駐的集聚性文旅企業,采取階梯比例的辦法,按照企業年度區財政貢獻額,在三年內給予獎勵。年度區財政貢獻額1萬元至5萬元(含),按20%給予獎勵;年度區財政貢獻額5萬元至50萬元(含),按30%給予獎勵;年度區財政貢獻額50萬元至100萬元(含),按40%給予獎勵;年度區財政貢獻額100萬元以上,按50%給予獎勵。
鼓勵發展文旅類園區、文旅小鎮、旅游休閑集聚區等,對新入駐經認定的文旅總部企業,年度區財政貢獻額達500萬元以上,除上一條獎勵外,另按照入駐當年區財政貢獻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
對符合晉源區文化旅游產業發展規劃、帶動性強、國內外同行業龍頭企業項目,或發展潛力巨大的新興產業項目和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給予重點獎勵。
對引進文化旅游企業且企業第一年度區財政貢獻額達5萬元的引薦人,給予年度區財政貢獻額5%的獎勵,獎勵上限為50萬元。
對優質文化旅游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高端技術人才,按其年度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貢獻額,予以政策性獎補。具體采取階梯比例式辦法:年度全口徑稅收在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或固定資產投資在2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的優質企業,按其年度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貢獻額的10%給予個人獎勵;年度全口徑稅收在1000萬元(含)至3000萬元或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含)至1億元的優質企業,按其年度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貢獻額的25%給予個人獎勵;年度全口徑稅收在3000萬元(含)至1億元或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含)至5億元的優質企業,或被評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按其年度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貢獻額的50%給予個人獎勵;年度全口徑稅收在1億元(含)以上或固定資產投資在5億元(含)以上的優質企業,按其年度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貢獻額不少于80%,貢獻突出、帶動成效明顯的優質企業,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個人獎勵。
對文化旅游企業或組織機構引進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高端技術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入住、家屬安置、子女入學等優惠措施,實現事業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