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前,要幫助有就業意愿的未就業人員實現就業,幫助已就業人員穩定就業,保持脫貧人口就業規模總體穩定。9月7日,市人社局、發改委、財政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聯合下發實施意見,將持續做好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穩定外出務工規模
推進勞務輸出,將脫貧人口作為優先保障對象,為有集中外出務工需求的提供“點對點”輸送等服務。對當年跨省務工的脫貧人口,可給予最高不超過800元一次性交通補貼;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以外的省內用人單位就業的,可給予不超過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補貼,由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列支。
各縣(市、區)可將吸納脫貧勞動力就業數量多、效果好的市場主體認定為就業幫扶基地,對吸納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達到50人及以上的,可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該基地不再重復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培訓補貼等政策,引導支持優先留用脫貧人口。
對符合條件的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的企業,按規定落實吸納就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對失業脫貧人口優先提供轉崗服務,幫助盡快在當地實現再就業。
支持就地就近就業
支持脫貧縣大力發展經濟,強化易地搬遷后續扶持,發展一批當地優勢特色產業項目。依托鄉村特色優勢資源,發展壯大鄉村特色產業,打造農業全產業鏈,鼓勵發展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加就業崗位。加強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在脫貧縣重點建設一批基礎設施工程,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盡最大幅度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帶動更多脫貧人口等農村低收入群體參與鄉村建設,充分發揮以工代賑促進就業作用。
婁煩縣、陽曲縣繼續發揮就業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作用,為脫貧地區特別是易地搬遷安置區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機會。對就業幫扶車間等各類就業載體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費用減免等各項優惠政策保持不變。對企業、就業幫扶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脫貧人口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給予每人每月300元,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執行時間至2021年底。
在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建設且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等創業載體,入駐實體數量達到20戶以上、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達到20人以上的,可在原有獎補政策的基礎上,根據入駐戶數、吸納勞動力人數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一性獎補。支持脫貧縣設立一批特色鮮明、帶動就業作用明顯的非遺扶貧就業工坊,按照吸納脫貧勞動力就業人數,或與脫貧家庭建立業務承攬關系,居家從事手工編織、來料加工、農產品加工等業務的戶數,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扎實推進“人人持證技能社會”建設,脫貧人口在培訓期間按規定給予每日15元生活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