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消息,我省有序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等重點人群可便捷落戶。
《山西省2021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提出,促進農業轉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有序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我省將合理確定落戶條件,推動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的人口等重點人群便捷落戶。城市落戶政策對租購房者同等對待,并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戶口落戶。
同時,健全配套政策體系。我省將持續爭取中央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健全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同時,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承包地、宅基地、集體資產等權益,支持探索農村“三權”依法自愿有償退出機制。
對于未落戶常住人口,要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具體措施包括:建設改造500所寄宿制學校;建設認定400所普惠性幼兒園;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推行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隨著新市民的加入,我省將根據常住人口規模優化街道社區設置,建設現代社區。以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依托,對接社區居民需求、提供便捷優質服務。引導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社區志愿者、駐地企業單位等共同參與社區治理,服務居民。
山西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顯示,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占62.53%。與2010年相比,城鎮人口比重提高14.48個百分點。在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推動下,我省人口城鎮化水平穩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