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同意,《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對外公開。
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7月20日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反饋了《山西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省委書記、省長任雙組長的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動全省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經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多次會議研究,及時制定上報了《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認真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以碳達峰碳中和山西行動為牽引,狠抓結構性污染治理,嚴格能耗雙控硬性標準,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快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整改方案》明確,按照“實事求是、依法依規,系統整治、舉一反三,民生為本、守牢底線”的原則推進整改,確保督察反饋問題全部整改到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生態環境質量穩定達標并持續改善,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升。
《整改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指出的問題,細化分解為82項整改任務,形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具體整改措施清單,逐項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責任單位、驗收單位和整改時限,提出五個方面的重點措施:一是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二是狠抓結構性污染治理,持續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三是加強水生態環境系統治理,堅決守護華北水塔和黃河中游生態安瀾;四是深化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持續推進歷史問題解決;五是加強治理體系建設,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整改方案》明確了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壓實整改責任;三是強化督察督辦;四是營造良好氛圍。
我省將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定扛起建設山西美麗家園、保護黃河千秋大計、筑牢京津冀生態屏障重大政治責任,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為契機,強化責任擔當,動真碰硬、精準發力,標本兼治、一抓到底,切實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轉化為推進工作的強大動力,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污染防治攻堅戰,扎實推進“兩山七河一流域”生態修復治理,持續改善全省生態環境質量,厚植高質量發展的生態底色,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山西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