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新時代愛國衛生工作,全面改善城鄉環境,增進人民健康福祉,促進健康太原建設,新修訂的《太原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將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12月29日下午,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此次修訂的總體情況。
《太原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以來,有效推進了我市愛國衛生管理水平,確保愛國衛生創建活動扎實推進。隨著愛國衛生管理水平的提升,原有的內容已不適合,因此,從本市實際出發對該規章予以全面修訂。經過一系列調研、論證和廣泛征求意見后,新的《太原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正式發布。
新修訂的《太原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共有32條,對愛國衛生管理中涉及的健康教育與促進、環境衛生治理、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等方面都有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使得權責更明晰、管理更規范。
其中,結合新時代愛國衛生工作的新要求,規定了七條主要職責,包括統一規劃、部署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組織動員社會全體成員參加愛國衛生工作的各項社會衛生活動;協調開展重大疾病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群防群控、重大自然災害的衛生防疫;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生活方式,加強控煙宣傳教育,促進人民身心健康;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和健康促進行動,協同推進實施健康太原行動等。
愛國衛生已從原來的“衛生”領域向“健康”領域拓展和升級。因此新修訂的《辦法》在內容上也有了不少變化,包括擴展了環境衛生治理的內容,規范了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增加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相關內容,完善了對愛國衛生工作的監督考核等。
此外,當前我國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階段,為了提升全民身體素質,新修訂的《辦法》還規定了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組織開展各項健身活動,積極落實工間(前)操制度。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區,要讓群眾有活動場地等,并鼓勵新建工作場所建設適當的健身活動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