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療機構針對不以疾病診療為目的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含方便門診和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收取的一般診療費);患者自測的,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的檢測服務費用;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抗原檢測服務,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體現保本微利。
各地醫保部門、衛健部門要督促醫療機構嚴格執行價格管理政策規定,做好價格公示及宣傳解釋工作。
(責編:張佩)
公立醫療機構針對不以疾病診療為目的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含方便門診和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收取的一般診療費);患者自測的,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的檢測服務費用;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抗原檢測服務,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體現保本微利。
各地醫保部門、衛健部門要督促醫療機構嚴格執行價格管理政策規定,做好價格公示及宣傳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