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獲悉,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的決定》。這是全國第一部省級人大常委會對省內城市群發展作出的重大事項決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決定》共十三條。為防止城市群內的太原、晉中、忻州、呂梁、陽泉五市重復建設、產業雷同、產生同質化競爭,《決定》強調要合理布局生產力,統籌安排重大項目,推動資源共享,促進產業錯位發展,形成區域協調、產業配套、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一體化發展格局。
《決定》還提出,要建立多層次、常態化協商協調機制,制定推動一體化發展的各類政策,推進各市在重點領域加強合作,形成推動城市群發展的強大合力。要加大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力度,促進資源合理配置,營造規則統一開放、要素自由流動、經濟良性循環的市場環境。要打造城市群協同創新共同體,構建良好的創新生態系統,推動各類改革創新舉措在城市群先行先試、率先突破,集聚高質量發展新動能。
(責編: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