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服務疫情防控,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5月23日,太原中院制定下發了《關于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十四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就全市法院在依法打擊涉疫犯罪、兜牢民生保障底線、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提高司法服務效能等四個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措施》從依法打擊涉疫犯罪方面提出,全市法院要精準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堅決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職責。
《措施》在積極穩妥審理涉疫民生案件、兜牢民生保障底線方面提出,要妥善化解涉疫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涉疫矛盾糾紛。加強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充分用好太原法院特邀調解員隊伍,鼓勵法官和特邀調解員充分利用網上調解等多種形式化解涉疫矛盾糾紛。
《措施》在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方面提出,全市法院要在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障貨運物流暢通、積極穩定市場主體、緩解企業融資難題、助力企業解困保障正常經營等方面提供法制保障和法律支持;在破產案件審理中,要支持破產企業重整再生,積極引導企業通過破產重整、和解等程序,解決債務危機,幫助企業再生;推進善意文明執行。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陷入困境無法及時清償執行債務的企業,依法審慎采取強制措施,積極引導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通過“放水養魚”實現債權受償和企業生存發展雙贏,避免“辦一個案子,垮掉一個企業”。
《措施》在著力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不斷提高司法服務效能方面提出,全市法院要大力推進在線訴訟,依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對受疫情影響且債權亟需實現的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開展涉企積案集中清理活動,防止案件久拖不決;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深入企業走訪調研,全面了解司法需求,幫助企業解決復工復產等面臨的法律問題。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強化以案釋法,引導全社會增強依法防控意識,促進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