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在分類收集、轉運、貯存及處置過程中伴隨著各種安全風險。規范的設置使用醫療廢物警示標志,提示相關人員做好防護和避免不必要的接觸醫療廢物,從而減少醫療廢物帶來的感染、環境污染風險。黃色三角形、淡黃色菱形、橘紅色菱形這些醫療廢物標識,你知道如何規范使用嗎?
一、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警示標志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應當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和警示標志標準》HJ 421-2008規定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的警示標志形式為直角菱形,警告語應與警示標志組合使用。如圖1所示。若為損傷性廢物,警告語改為“警告!損傷性廢物”。

圖1 帶警告語的警示標志
帶有警告語的警示標志的底色為包裝袋和容器的背景色,邊框和警告語的顏色均為黑色,長寬比為2:1,其中寬度與警示標志的高度相同。警示標志和警告語的印刷質量要求油墨均勻;圖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準確,套印誤差應不大于1mm。

科普小貼士: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3種形式
包裝袋:用于盛裝除損傷性廢物之外的醫療廢物初級包裝,并符合一定防滲和撕裂強度性能要求的軟質口袋。顏色為淡黃,包裝袋的明顯處應印制圖1所示的警示標志和警告語。
利器盒:用于盛裝損傷性醫療廢物的一次性專用硬質容器。整體顏色為淡黃。利器盒側面明顯處應印制圖1所示的警示標志,警告語為“警告!損傷性廢物”。
周轉箱(桶):在醫療廢物運送過程中,用于盛裝經初級包裝的醫療廢物的專用硬質容器。整體為淡黃。箱體側面或桶身明顯處應印(噴)制圖1所示的警示標志和警告語。
二、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場所的警示標志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規定,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場所應按GB15562.2和衛生、環保部門制定的專用醫療廢物警示標識要求,在庫房外的明顯處或專用暫時貯存柜(箱)外部同時設置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的警示標識。
(一)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場所的醫療廢物警示標志,樣式和要求如圖2所示:

圖2

(二)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場所的危險廢物警示標志
生態環境部印發《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 1276-2022),并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 15562.2-1995)修改單,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對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帶來什么影響呢?
醫療機構需要更新醫廢暫時貯存場所的危險廢物警示標志。上述文件涉及將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圖形標志中表示危險廢物貯存、處置場的警告圖形符號進行了修改,如圖3所示,由傳遞急性毒性警示信息的“骷髏”改為“枯樹和魚”,更為直觀的傳達“全面防范生態環境風險”的信息。

圖3危險廢物貯存、處置場警告圖形符號
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場所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標志可采用橫版或豎版的形式,如圖4、圖5所示:

圖4

三、醫療廢物轉運車的警示標志
橘紅色菱形醫療廢物警示標志適用于醫療廢物轉運車。《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試行)》GB19217-2003規定了醫療廢物轉運車標志如圖6所示,標志圖形和文字顏色為黑色,底色為醒目的橘紅色。

圖6
醫療廢物警示標識與使用的環節和場所有關,規范醫療廢物警示標識使用,提高醫療廢物安全管理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