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1月29日舉行的中共太原市委十二屆五次全體會議上獲悉,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支持太原市建設國家區域中心城市的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太原建設國家區域中心城市的目標要求、主要任務和重點措施,提出:錨定“六地”發展定位,努力把太原建設成為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質生活的國家區域中心城市,更好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挑大梁、當引領、作示范。
太原建設國家區域中心城市是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再現“錦繡太原城”盛景的殷殷囑托,貫徹黨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不斷提升太原在全省的首位度和在全國的影響力,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的必然要求和現實需要。
圍繞建設國家先進制造業重要承載地,做大做強優勢主導產業,堅持不懈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深入推進數實融合發展,培育發展特色專業鎮。
圍繞建設國家能源技術革命策源地,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營造一流人才發展生態。
圍繞建設國內外重要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傳承,提升城市文化影響力,促進文旅融合發展。
圍繞建設內陸地區高水平對外開放新高地,精準對接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加快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打造高能級對外開放平臺,加快國家物流樞紐城市建設,擴大外資外貿規模。
圍繞建設區域現代服務業集聚地,打造區域消費中心、區域會展中心、區域金融中心,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和樓宇經濟。
圍繞建設全省民生幸福首善地,優化提升城市功能品質,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提升民生服務供給水平,促進人口高質量均衡發展。
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方面,推動農業“特”“優”發展,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促進農民增收致富。
在推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方面,健全完善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協同建設高質量發展廊帶,持續強勢打造南北引擎。
在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方面,建好建強開發區主陣地,培育壯大經營主體,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構建高標準市場體系,強化項目建設服務保障。
太原建設國家區域中心城市的發展目標是,到2025年,經濟總量進一步擴大,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省會溢出效應和輻射帶動作用顯著增強。到2027年,經濟總量突破萬億元規模,山西中部城市群一體化發展格局初步形成,國家區域中心城市功能特征多方位凸顯,省會引領帶動作用全面彰顯。到2035年,引領全省實現全面轉型,與全國一道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山西中部城市群在全國版圖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顯,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家區域中心城市。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太原提出,要把握好、貫徹好、運用好抓工作落實的“543”體系?!?”,即樹立對標對表、解放思想、馬上就辦、攻堅克難、久久為功意識,強化抓落實的擔當?!?”,即用好清單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專班工作法、閉環工作法,提高抓落實的質效?!?”,即健全考核、督查、激勵機制,夯實抓落實的保障,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太原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