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消息,市數據局、市發改委制定《數字經濟園區培育庫管理辦法》。我市按照“儲備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加快打造一批數字經濟園區。
數字經濟園區是以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為主要方向,以產業集聚為主要特征,以產業園區為主要載體,區域邊界清晰、基礎設施完善、管理科學規范、配套服務齊全,能夠實現產業生態系統化、基礎設施網絡化、功能服務精準化和運營發展智能化的數字經濟發展集聚區。
數字經濟園區分為培育型園區與成長型園區。培育型園區是在基礎支撐、產業基礎、創新能力、發展潛力和建設成效方面具有良好成果的園區。成長型園區是在基礎支撐、產業基礎、創新能力、發展潛力和建設成效方面具有良好成果且發展穩定快速的園區。
有關部門發布數字經濟園區入庫申請通知,組織評審。對進入數字經濟園區培育庫的園區予以動態管理和服務。如,在學研合作、人才培養、宣傳推廣、供需對接、優惠政策落實等方面加強指導。
(責編: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