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市應急管理局消息,市應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深刻汲取近年多起煤礦水害事故教訓,提前準備,細化工作,壓緊壓實責任措施,確保全市煤礦安全度汛。
通知要求,各煤礦企業要結合全市礦山安全生產集中排查整治行動和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專項排查整治,5月底前組織一次自查自改,全面排查和整治各類汛期安全風險隱患和隱蔽致災因素。要加強汛期煤礦安全防范工作,提前認真研判每輪暴雨雨中、雨后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的風險隱患及安全影響,建立完善覆蓋本單位全部區域和全體人員的信息傳播渠道,相關責任人在接收到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后,及時傳播并按有關規定組織做好防災避險工作。
通知強調,各縣(市)應急管理局、各煤礦企業要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要求,完善防汛專項應急預案,細化本地區、本行業、本企業煤礦防汛應急工作細則。各縣(市)應急管理局要建強防汛指揮體系,強化應急搶險救援力量和物資的統籌和調集。要健全完善并嚴格落實汛期應急制度和預案,煤礦主要負責人必須賦予所有現場作業人員、帶班值班人員出現事故征兆等緊急情況及時撤人的權力,出現事故征兆等緊急情況時,所有現場作業人員、帶班值班人員無需請示,有權第一時間撤人。
通知還要求,各單位要根據所屬煤礦汛期安全生產特點,針對性開展巡查和專項檢查工作,督促煤礦切實加強汛期工作,重點檢查煤礦汛期安全應急工作機制建立、責任落實、方案預案編制修訂及演練、風險隱患研判和排查整改等事項。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對明知有嚴重水患仍冒險蠻干、重大水患治理不到位、出現事故征兆不采取緊急撤人等導致發生事故的,或對水害事故信息遲報、瞞報、謊報、漏報的,將依法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從重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