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的車寬不得超過450mm,車距不能超過1250mm,鞍座長不能超過350mm。你店銷售的這款電動車尺寸超標,車輛外觀與合格證上的車輛外形明顯不符,屬于不合格產品。”5月14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區縣市場監管局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檢查,對不合格電動自行車予以查封。
在位于榮軍南街附近,一家銷售電動自行車的商鋪內,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發現該店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里,有6輛自行車明顯尺寸超標。經測量,該車的車寬為500mm,前后輪中心距為1300mm,鞍座長為500mm,均超過了車寬不得超過450mm,車距不能超過1250mm,鞍座長不能超過350mm的國家標準。此外,在執法人員索要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時,該店提供的合格證上的圖片與實物不符。
“經過我們的檢查,發現有6輛電動自行車‘尺寸限值’不符合‘檢驗和判定依據’中的標準要求,依據相關規定,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執法人員表示,“我們將現場予以查封,并進一步調查處理。”
執法檢查人員告誡經營者,嚴禁銷售非法改裝、拼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督促指導相關經營主體認真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行業自律,誠信經營,守牢產品質量安全底線,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責編:張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