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老人使用大功率豆漿機榨汁,多次打擾樓下住戶休息,兩方發生矛盾。7月7日上午,南寨社區網格員登門結合民法典勸導,并引導雙方換位思考。老人最終采取了隔音措施,消除了噪音,緩解了矛盾。
當日早上,社區接到轄區新蘭路95號院居民王女士反映,樓上鄰居劉大爺每天早上5時就把豆漿機放在臥室地板上榨汁,產生很大噪音,之前已經多次將她和家人從睡夢中驚醒。為此,王女士幾次找到對方溝通,但是老人不予理睬,最后兩方發生了激烈爭執。居民無奈只得求助社區。
隨后,網格員馮彩萍登門,找到劉大爺了解情況。老人表示,豆漿機是兒子前不久買回來的,自己在家里磨豆漿,不妨礙任何人,樓下鄰居是故意找茬。網格員詢問老人為什么要將豆漿機放在臥室使用,老人表示,廚房墻壁上的插座壞了,其他房間的插座旁都有大量雜物,放不下豆漿機,所以只能使用臥室的插線板。針對此事,網格員提出請老人到樓下王女士家去聽聽豆漿機運轉時發出的噪聲,其間,給劉大爺詳細講解了民法典中關于鄰里相處的原則,真誠耐心進行勸導。劉大爺在聽完噪音后轉變了態度,表示確實打擾到了鄰居休息,向王女士道歉。隨后,網格員找來修理工將劉大爺家廚房墻壁上的插座修好。老人表示,今后不再將豆漿機放在地上使用,盡量避免影響鄰居生活。
律師說法
針對此事,山西瀛遠律師事務所律師曹志東給出分析解讀:民法典第288條指出,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社會生活噪聲,是指人為活動產生的除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社區網格員本著上述法典的基本原則,通過擺事實、講道理等溝通的方式引導老人換位思考,從而早早化解了矛盾,重建了和諧的鄰里關系,方式方法值得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