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區居民樓下停放的面包車內長期放置煤氣罐,具有安全隱患。在網格員屢次溝通,當事人不聽勸的情況下,9月9日,社區協同屬地公安、消防部門工作人員一起聯合執法,將隱患徹底消除。
9日,匯豐苑社區網格員在九豐路39號匯豐苑小區豐樂片區巡查走訪時發現,一戶賣燒烤油炸小吃的居民,長期將自家小吃手推車和面包車停在家門口,而煤氣罐不是在手推車上,就是在面包車里。煤氣罐在高溫強曬下極易發生爆炸,一旦意外發生,后果不堪設想。針對此事,網格員一面匯報社區,一面通知物業人員一起登門勸導,要求對方將煤氣罐放到遠離小區和人群的地方,但對方以不方便為由不予配合。
為了盡快消除安全隱患,社區及時和屬地公安、消防部門取得聯系。當天上午,社區、街道工作人員和屬地公安、消防部門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就此事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對方立即采取措施整改。隨后,居民也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很危險,馬上開車將煤氣罐運送到自己做生意的地點,進行妥善放置和保管,并承諾下不為例。隨后,社區也線上線下發出通知,呼吁大家留心身邊的類似的情況,一旦發現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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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一條: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令停產停業,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