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李某隨意將臨時號牌丟在車內,結果在高速公路收費站被民警查獲,受到相應處罰。10月9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隊通報相關情況,并就如何正確使用臨時號牌向大家發出提示。
9月27日晚8時許,高速五支隊八大隊民警在轄區高速公路收費站對過往車輛檢查時,發現一輛白色轎車未懸掛號牌,且未粘貼臨時號牌。經檢查,這是一輛剛剛購買的新車,駕駛人李某不知道臨時號牌粘貼的規定,便將臨牌隨意扔在車內。最終,民警對其不按規定粘貼臨時號牌的行為作出罰款50元、記3分的處罰。
交警提示大家,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懸掛號牌,尚未取得正式號牌的,要粘貼臨時號牌。臨時號牌應粘貼兩張,一張粘貼在車內前擋風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響駕駛人視線的位置處,另一張應當粘貼在車內后擋風玻璃左下角,且不得故意遮擋、污損。需要注意的是,車輛必須在臨時號牌規定的范圍內行駛,且一旦領到正式號牌,臨時號牌無論過期與否,立即作廢。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