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品超市竟然出售藥品,社區網格員在巡查中發現這一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10月16日,大東關街北社區和屬地食藥監部門聯合采取措施,向商家下發整改通知。
近日,網格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位于敦化南路19號的果品超市內,有商家在經營眼貼、膏藥和保健類藥品,而對方無相關資質證照,存在安全隱患。更重要的是,有居民反映,該商家還有組織老年人群體,兜售高價保健藥品的行為。網格員將這一情況匯報給社區和街道后,街道市場監管部門、屬地食藥監局執法人員立即采取措施,于當日來到現場查看,對該門店所售藥品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經檢查發現,該商家存在違規售賣藥品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銷售需要取得藥品經營資格,而未取得相應資格的商家,如超市是不允許銷售藥品的。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藥品的質量和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健康權益。
隨即,執法人員下達了整改通知單,要求門店立即停止售賣藥品類產品并進行整改,商戶表示馬上整改。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