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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擅自轉發女同事私密視頻

法官調解 道歉賠償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任蕾 2024年11月07日 10:26

  “這是別人的隱私,不能看!”

  “這么刺激,看看又何妨?”

  “你怎么能這樣!那是我的個人隱私,你讓我以后還怎么見人!”

  女同事的一段私密視頻,被小伙收藏后轉發,一場劇烈的沖突瞬間爆發……

  近日,杏花嶺法院馮建軍工作室調解了這樣一起涉及侵犯個人隱私權的糾紛案件。

  案情回顧

  男子黃某與女子郭某,同在太原一家飯店打工,郭某為飯店前臺收銀員。2024年3月19日,進店就餐的顧客購買了飯店的團購劵,結賬時需使用郭某手機核銷收款,郭某將其個人手機交給黃某操作,并將手機鎖屏密碼告知黃某。在核銷團購券時,黃某出于好奇,打開了郭某的手機相冊。一段時長16秒長的私密視頻很快吸引了黃某的注意力,看到視頻,黃某緊張又興奮。盡管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對,他還是將這段視頻悄悄通過手機藍牙傳至自己的手機里,然后,通過微信將視頻分享給了同事趙某。

  10月15日,黃某使用趙某的微信將郭某私密視頻的截圖發給郭某。當郭某看到視頻截圖的那一刻,她瞬間崩潰了。沒有猶豫,她馬上選擇報警求助。

  黃某被派出所傳喚接受調查,最終,他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盡管黃某被行拘,但郭某認為,這樣的懲罰遠遠不夠,黃某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和嚴重困擾,黃某應當向自己賠禮道歉并予以經濟賠償。于是,她將黃某訴至杏花嶺法院。郭某要求:1.判令黃某立即停止侵犯其個人隱私行為,刪除已經非法獲取的個人隱私信息,并停止傳播相關信息;2.判令黃某賠償其因隱私泄露造成的名譽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3.判令黃某承擔其律師費用和訴訟費用。

  調解過程

  案件分流至馮建軍工作室進行訴前調解。

  10月25日,調解正式開始。

  “法官,他這樣的行為讓我的生活完全亂了套,我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折磨,我要求他賠償我的精神損失,還要向我賠禮道歉。”郭某情緒激動,調解伊始便再次強調了自己的訴求。

  “姐,我真的錯了,我當時就是好奇,覺得只是開個玩笑,根本沒有想到會造成這么嚴重的后果。”面對郭某的強烈譴責,黃某言語中充滿了懊悔,他也終于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你明知自己的行為會侵犯郭某的隱私權,仍將她手機中的隱私視頻分享、轉發,這是故意散布他人隱私的違法行為。好在郭某報警后,相關視頻已被及時刪除,沒有構成法定的刑事責任追訴條件。否則,你面臨的就不僅僅是治安處罰,還可能要接受刑事處罰。黃某,你聽明白了嗎?”馮建軍法官結合案件事實釋理說法,黃某連連點頭,“明白了,法官,我愿意接受相應的處罰,向郭某賠禮道歉。”

  隨后,馮建軍法官分析了雙方的利益訴求和爭議焦點,尋找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最終,雙方達成和解:一、黃某停止侵犯郭某的個人隱私,并刪除所有涉及郭某的個人隱私信息;二、黃某向郭某提交書面形式的道歉信;三、黃某一次性支付郭某名譽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6000元。

  雙方達成協議后,黃某當場向郭某出具了道歉信并將賠償款全部支付給郭某。

  調解結束后,馮法官表示:“尊重并保護個人隱私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確保社會的每個成員都能享有寧靜的私人生活空間。希望通過這次事件,大家都能從中汲取教訓。”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信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責編:鄢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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