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太鐵佳苑小區居民鄭大爺在一家保健品店買了兩瓶藥酒,回家打開后發現和宣傳的不一樣,老人想退貨卻遭拒,找到大東關街北社區求助。隨后,網格員李海平帶著老人找到商家交涉,最終對方退了貨。
鄭大爺向社區反映了自己遇到的煩心事,老伴患有腰疾,最近一直想要購買藥酒擦拭,配合康復治療。于是自己前往位于大東關北巷的一家專營老年保健品的門店,在老板的推薦下購買了兩瓶藥酒,但拿回家拆開后發現買回的并不是藥酒,于是回頭找到商家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絕。無奈之下,老人只得求助社區。
針對此事,李海平致電相關部門了解政策,隨后帶著老人來到商鋪,和老板進行溝通協商。網格員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商家應當提供真實、準確、全面的商品信息,不得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在本次事件中,商家所售商品與宣傳不符,已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因此,老人有權要求商家退貨退款。如商家堅持不退,隨后社區也會協調監管部門介入。
面對明確的法律規定,商家最終承認自己行為不妥,并為老人退了款,雙方達成和解。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