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困擾我女兒的撫養費問題終于解決了,謝謝你!”日前,杏花嶺法院收到了一位母親送來的錦旗和感謝信,表達了對執行法官的感謝之情。
2017年,王某某與韓某某因感情破裂經法院判決離婚,孩子由母親王某某撫養,韓某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300元。判決生效后,起初韓某某每月支付撫養費,但是此后其突然不再履行支付撫養費的義務。無奈之下王某某向杏花嶺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月26日上午10時,杏花嶺法院執行局干警接到“執行110”派警通知,王某某舉報被執行人韓某某出現在尖草坪區某小區。執行干警迅速出警。上午11時,干警們按照王某某提供的地址前往被執行人家,敲門后無人應答。他們在外堅守了一個多小時,最終無奈結束首次出警。下午5時,王某某再次打來電話,告知法院執行干警,韓某某下樓倒垃圾,現在就在家中。得知消息后,杏花嶺法院執行局局長王富平立刻帶領法官助理和法警再次趕赴現場。到達小區后,干警們了解到,當天是韓某某家有人過生日,家中親戚齊聚。為了不破壞生日氛圍,避免矛盾升級,干警們制訂了周密計劃,安排王某某的弟弟在門口守候,干警們在樓下等待時機。
晚上8時,守候終于有了回報。韓某某家中有人出門,守候在樓下的干警接到信號,迅速行動,成功將韓某某帶回法院。隨后,執行干警積極組織雙方協商,韓某某表示,自己不是不愿意給撫養費,是沒有錢支付。執行工作陷入僵局,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協議。
晚上11時30分,杏花嶺法院依法對韓某某作出拘留15日的決定。
第二天早上7時許,經過嚴格體檢,韓某某被送往太原市拘留所執行拘留。當天上午10時,韓某某的朋友替其代繳48000元撫養費并將錢打入法院賬戶,案件圓滿執行完畢。
此后,王某某帶著一面寫有“高效執行暖人心,不辭辛苦盡職責”的錦旗和感謝信來到法院,對執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表達了深深的謝意。據了解,下一步,杏花嶺法院將繼續堅持善意執行理念,加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執行力度,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