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張某,醉酒駕駛被吊銷駕照,但仍駕車上路行駛,結果在東社收費站被高速交警查獲。3月3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通報相關情況,對“失駕”后仍舊駕車的行為,發出警示。
2月19日,高速交警一支隊四大隊接到預警稱,一名“失駕”男子,正駕駛白色轎車在太古高速公路行駛。接到預警,交警立即布控,并很快查獲目標車輛。經查,駕駛人張某去年7月因醉酒駕駛在古交市被查獲,也因此被吊銷駕照。張某稱,當天有急事,覺得只要不出事故就不會被發現,這才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最終,交警對張某作出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交警提醒大家,因醉駕、違法等原因駕駛證被暫扣、吊銷的屬于“失駕”人員,在此期間仍舊駕駛車輛的,視為無證駕駛。請大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責編: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