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時約定把房產留給未成年的孩子,過戶過程中卻得知可能抬高孩子未來的購房成本,父母雙方“剎車”叫停,打算變更離婚協議中的房產歸屬。4月21日,古交市公證處通過一份經過公證的離婚補充協議,不僅幫助雙方重新明確權利義務,還加上一道避免日后糾紛的法律保障。
過戶困擾
4月11日,一對離異夫妻來到古交市公證處,咨詢給孩子辦理房產過戶時遇到的困擾。原來,二人多年前協議離婚,約定把房產留給未成年的孩子,最近準備辦理過戶卻得知,這作為孩子的首套房,可能會影響其未來的購房名額及稅費等多種問題,抬高日后購房成本。父母二人猶豫了,合計一番,決定變更離婚協議中的房產歸屬,把房屋所有權劃歸孩子的母親所有。
白紙黑字的協議如何變更?未來路漫漫,又怎樣避免可能造成的法律糾紛?二人沒了主意,只好求助公證員。了解情況后,公證員給出了簽署離婚補充協議的公證方案,并列舉工作中的案例作出解釋。比如,離婚時約定房產歸女方,但男方遲遲不配合過戶,或者約定的撫養費隨著物價上漲變得不合理。這些情況下,補充協議公證就能發揮關鍵作用,它像一把法律保護傘,既保護了守約方的權益,也督促雙方誠信履約。
補充協議
在公證員的耐心解釋下,當事雙方梳理補充協議內容,重新約定離婚協議中的房產權屬,并提出公證申請,經公證機構對其合法性、真實性予以證明后,二人拿到了這份關于財產分割變更的離婚補充協議公證書。
補充協議的核心在于“變更”二字。當婚姻走到盡頭,財產分割往往成為雙方最關注的焦點。即使已經簽署了離婚協議,隨著時間推移和情況變化,原先的財產分割方案可能不再適用。離婚補充協議就是在離婚協議的基礎上,對某些未涉及或未明確的事項進行補充約定的一種法律文件,它可以涉及到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多個方面。至于公證流程,雖非必須,但能夠確保補充協議的合法性和真實性,且經過公證的文書具有更強的法律效力。
辦理指南
辦理這類公證時,雙方需要攜帶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以及房產證、購房合同等財產證明材料,必要時還需提供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公證員會仔細核對身份信息,審查協議內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脅迫或欺詐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離婚補充協議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能違背公序良俗,補充協議的達成必須是基于雙方的真實意愿,且協議條款應具體明確,避免產生歧義或日后引發糾紛。離婚補充協議公證為離異雙方提供了一種合法、有效的方式,對原離婚協議進行補充和完善,確保雙方權益得到更全面的保障。
記者辛欣
法律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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