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制定、執行存在問題,起草或實施部門需建立首問責任制及時解決。5月7日市司法局消息,日前印發的《關于提升政策文件法治化水平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中,通過完善制度設計、優化管理體系,切實保障政策文件的合法性、科學性、實效性和公信力。
《實施意見》規范了政策文件的制定程序、執行、評估清理、合法性審核等內容,明確了建立法律顧問及專家協審工作機制,增加了加強培訓學習、強化溝通協調、推進審核信息化建設等內容,并著重從三個方面提升政策文件的法治化水平。
首先,針對提高文件政策制定整體效率問題,厘清起草部門、實施部門、合法性審核部門的職責;其次,針對提高部門審核機構人員素質和責任意識方面,確立審核質效的通報機制;再次,針對政策空轉、規定沖突、責任落實不明等問題,《實施意見》規定公民、法人及其法律顧問等若認為政策執行存在問題,可向起草或實施部門反映,部門需建立首問負責制及時予以解決。若政策落實需多部門協同,起草部門應牽頭協調,明確分工協作,推動政策措施順利落地。
(責編:張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