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下撥3400萬元自然災害生活補助金,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生活困難,目前,資金已經下撥到全省65個受災的縣(市、區)。
據了解,今年以來,我省遭受了嚴重的自然災害,給受災地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農業生產造成較大損失,當地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面臨一定困難,為了妥善做好災區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從省級2019年救災預算資金中下撥3400萬元,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生活困難。
目前,救災資金已經下撥到全省65個受災的縣(市、區)。此次下撥救災資金與地方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統籌使用,用于幫助解決干旱、風雹、洪澇、低溫冷凍、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嚴重地區受災群眾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困難問題。
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要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個人申請、村委會(村民代表大會、村民監督委員會)評議、鄉鎮審核、縣應急管理局審定”四個步驟確定救災對象。在資金分配過程中,突出重點,根據受災群眾自救能力分類救助。市、縣財政、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災資金的財務管理,確保專款專用、重點使用,不得擠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資金使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