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省林草局發(fā)布消息,從2020年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政策性商品林保險。
根據省財政廳、省林草局、省銀保監(jiān)局《關于在全省開展政策性商品林保險的通知》,引導和鼓勵林業(yè)經營單位、造林大戶、農村林業(yè)專業(yè)合作組織、農戶等自愿參加,增加林業(yè)的抗風險能力。《通知》明確了商品林保險的標的、責任范圍、投保主體、承保主體、保險期限、保險金額及費率、保費補貼比例及金額、保費補貼申請等相關政策。商品林保險的保險標的為生長和管理正常的商品林,包括用材林和薪炭林,經濟林不包含在內。保險責任涵蓋主要自然災害、有害生物災害和意外事故等,包括但不限于火災、暴風、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暴雪、冰雹、霜凍、雨凇、旱災、地震、蟲災、鼠災、兔災、外來物種災害、疫病、疾病,以及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投保主體和被保險人為防止災害蔓延或減少災害損失所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措施導致保險林木的損失和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商品林的保險金額為800元/畝,保險費率為2.25‰,保費補貼按照“投保則補、不保不補”的原則,各級財政對投保的商品林給予保險保費80%補貼,經營者負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