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13日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日前該廳印發了《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優化生態環境保護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出臺開通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加強疫情防控環境監管、創新環保入企服務等10條措施,全力支持企業應對疫情影響,加快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在加強疫情防控環境監管服務方面,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嚴格醫療廢物和醫療廢水監管,切實做到收集轉運和處理處置100%全落實;加強城鎮生活污水監管、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生態環境監督檢查和應急監測、醫療機構輻射安全監管服務等各項環境管理工作,重點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處置單位、醫療觀察點環境治理的指導幫扶等。
在做好環評審批服務方面,建立疫情防控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堅持急事急辦、特急特辦,對國家和地方黨委政府認定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可以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對疫情結束后仍需使用的三類建設項目,可以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將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17大類44小類行業納入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將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業等10大類30小類行業的項目豁免環評手續辦理;對醫療機構在保障其使用場所滿足輻射安全和防護相關標準要求的前提下,應急增加用于病情診斷的CT、車載CT、移動DR等X射線影像設備,可豁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輻射安全許可手續,疫情結束后仍需繼續使用的,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此外,還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好現實需求和實際困難,簡化審批程序、壓縮審批時限。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部門設立“環保服務日”,創新環保入企服務,為企業復工復產高效提供環保技術支撐。推行非現場檢查方式,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統籌安排對企業的執法檢查,對已安裝在線監測、視頻監控、自動采樣裝置等設備的企業,提倡采用遠程監控等非現場執法等方式,減少檢查頻次;推行復工復產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自主“清零”,對輕微環境違法行為,能夠及時糾正的,不予行政處罰或從輕、減輕行政處罰;對借疫情之機主觀惡意偷排偷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醫療廢物、醫療廢水收集轉運和處理處置不規范、不達標,以及侵害群眾健康、群眾反映強烈、嚴重污染環境等行為,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堅持“零容忍”,堅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
下一步,我省將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職能,持續推進落實環保服務高質量發展舉措,并將行之有效的舉措制度化、常態化,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