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市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修改《太原市客運出租汽車服務管理條例》,對原條例中關于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具備本市常住戶口或者居住證的規定予以刪除。
截至2020年底,我市巡游出租汽車司機1.6萬余人,其中非本市戶籍人員占到74.6%。修正后的條例將進一步降低出租車司機從業資格準入門檻,方便在并外地人員靈活選擇出租車行業就業,也為我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吸引外來人口來并創造了更為寬松的條件。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通過決定后,新修訂的《太原市客運出租汽車服務管理條例》將予以施行。
(責編: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