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我省出臺《山西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8—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根據該《規劃》,今后,我省將最大限度地減少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污染和生態破壞,逐步治理歷史遺留的礦山環境地質問題,力爭到2020年,實現新建礦山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
《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550平方公里,土地復墾310平方公里,共需治理面積為860平方公里,占全省破壞總面積1596平方公里的53.9%;至2025年,爭取全省歷史遺留問題全部得到治理,管理方面進一步規范完善,形成一套高效科技的動態監測體系;全省所有煤礦完成礦山企業礦山地質環境自主監測網建設,并配設專門的監測機構或監測人員實施監測或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監測。
(責編: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