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著眼于建立全省域鄉村文化遺產的全覆蓋保護體系,將傳統村落、傳統院落、傳統建筑全部納入保護對象,形成村落+院落+建筑的全覆蓋保護體系,這是對鄉村文化遺產保護的一次創新性探索,在全國也是首次。11月16日,省人大常委會在北京召開立法論證會,邀請來自立法、建筑、文化等領域的16位權威人士和專家學者為《山西省傳統村落傳統院落傳統建筑保護條例(草案)》“把脈”。大家在肯定條例草案的同時,提出很多建設性意見。
山西歷史文化悠久,是華夏農耕文明的代表,傳統文化資源富集,現存的古村落約3500處,登記建檔1736處,中國傳統村落550處,是北方漢民族地區傳統村落數量最多、風貌最完整、集聚度最高、類型最豐富的省份。近年來,山西省高度重視傳統村落、傳統院落、傳統建筑的保護發展,將其作為推動經濟社會轉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帶動群眾增收致富的重要內容。然而,實踐中仍存在保護體系不完善、發展基礎薄弱、利用方式單一、空心化趨勢加劇等一系列問題,需要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規提供法治保障。
目前,條例草案共7章47條。其主要內容在堅持保護傳承傳統文化的同時,提出建立全覆蓋的分級保護體系、實行整體保護和分區保護、重視功能復興和活化利用、強化資金政策保障機制等。
論證會上,與會專家學者圍繞“怎么保護”“怎么傳承”“怎么利用”作了深入思考和積極發言,提出了很多意見和建議,旨在立出一部能夠在山西真正管用有效,為保護、利用和傳承好傳統村落、傳統院落和傳統建筑提供法制保障的高質量法規。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悅娥出席論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