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發布了《關于在市區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12月10日起,臨汾市區將實行為期兩個多月的機動車限行措施。
為進一步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持續改善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切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營造更加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和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研究,決定在臨汾市區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
限行時間為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2月15日。限行區域包括東環國道108線(不含)以西;西環國道309線、省道232線(臨夏線)、省道329線(臨午線)重疊路段(不含)(金殿鎮壇地村至同世達三岔口)以東;北環國道309線(不含)以南;南環城南公路(不含)以北。
重污染天氣橙色、紅色預警期間(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24日至1月30日除外),按車牌尾號實施單雙號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單日行駛、雙號的雙日行駛(包括尾號為0的車輛)。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其他時間(星期六、星期日、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24日至1月30日除外),按車牌尾號每日限行兩個數,周一至周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1和2、3和4、5和6、7和8、9和0。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為準。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限行以下車輛不予限行:新能源號牌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游客車)、郵政專用車、學校校車以及通勤大型載客車;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以及防汛車輛、應急車輛、清障專用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運鈔車,醫療廢物轉運車,交通事故保險勘察車輛,糧油配送車輛,鮮活農副產品運輸車輛,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車輛,殯葬專用車輛;經臨汾市公安交警部門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單雙號限行期間,市區公交車免費乘坐。限行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